大学与国家
大学需要国家的支持和监控。国家对大学的理解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国家要容忍大学与国家的对抗,这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但国家应该理解这种对抗是有益于国家的。
大学与国家政治权力
- 大学要在良好的政风民情下才能生存。
- 大学的生存要仰仗政治的关照。只有在国家关心的时间和地点它才可能存在。国家让大学的存在成为可能,国家也捍卫着大学,作为国中之国的大学
- 有些国家会因为惧怕纯粹真理研究所带来的后果而不容忍对自身权力的任何限制,这样的国家不会允许一所真正的大学存在下去。
- 国家既然已经授子大学不受政治权力干涉的豁免权,那它也应该尊重大学,保护大学不受其他一切形式的干选。
大学与国家的学术对抗
- 国家与大学的关系几乎总是处于紧张之中,经常表现为公开的对抗。
- 国家相对于大学很容易处于一种优势的地位,并且在事实上破坏大学。因为离开了国家,大学就是无助的。
- 所有的对抗都只是限于学术层次上。对抗的动机必须发源于大学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和精神,对抗的目的必须是迫使大众精神澄清自己的思想,辦明自己的合适对象。
- 大学必须避开耍小聪明的政治伎俩,对于维护大学的信誉来说,这些伎俩不仅仅是不适当而已,更其是致命的。
- 大学必须坦诚而明确地表明什么是自己所支持的。
- 大学支配国家是通过真理的力量,而不是通过强力。
- 这样一种学术对抗的结果將会是国家与大学的合作,而不是由强势的一方摧毁弱势的一方一当然,假设国家果真想协助实现大学之理念的话。如果情形并非如此,那大学就没有别的选择了,只好暗地里持守自己的理想,只好从一切公众活动中抽身而出,去等待现政权的最后埼台。
- 即便如此,如果官方对大学理想的仇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话,大学也会没有办法维持下去的。
大学教授与国家
- 从根本上来说,大学教授不是公务员,而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法团的成员。
- 公务员所做的不过是贯彻实施上级权力机关的政治决定。他要义不容辞地遵从某些东西,就好像一个法官要受到他只能加以适用的现存法律的约束一样。他的德性在于按照宇面的意思将上级的指令贯彻下去。
- 与之相反,教授的基本工作是作出自己的选择。他要在没有任何外来千涉的情况下,义不容辞地想尽一切办法,从他为自己提出第一个问题开始,对自己的科研活动承担起个人责任。
- 教授作出决定所依据的是内在于他所从事的工作的标准,这个标准回避外来的预测、即时性的确认和最后的定论。
- 大学教投首要地是要把自己看作一名科研工作者和一名教师,而不单纯是一个法团的成员或者一名公务员。
国家对大学的监控
- 监控大学的使命给国家带来了重大的责任。
- 任何一个被委以监控大学的人,首先都应该具备一种学木品味的意识,而在对待被交托给他照料的、在学术方面具有创造力的人们方面,则应该具备一种堪与园艺学家对待他所珍爱的植物相媲美的态度。
- 他必须从发掘、培育学术生命力的任务出发考虑一切问题,这种生命力可以被认识,可以被培育,但却不能被“造就”,他也必须随时准备抗击一切相反的倾向。
- 他绝不可以被允许去作学术演讲。他的工作必须被限制在全然独立的管理领域之内。
- 国家监控大学的目的,只是为了保护大学免受那些败坏状况的侵袭,后者可以破坏大学的独立。
- 对于外来竞争和优异者的恐惧,往往会將大学这个自我管理的团体变成垄断性的小圈子,它一味地保护内部的平庸之辈。弄到最后,激励和雇佣的模式一定会表现为在标准上面的一个缓慢而且几乎是潜移默化的降格过程。建立在大学自身基础之上的合议体制,会再也造就不出超越前人的人才,而且会反其道而行之,倾向于一种中庸的普泛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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